汾西:疫情面前,切勿“以身試法”!

2022-11-27 13:33:31 來源:汾西融媒   瀏覽次數(shù):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但還是有人置若罔聞,抱著僥幸心理,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在近日的疫情處置中,發(fā)現(xiàn)個別人靜默管理期間無故擅自外出、“找人代檢”核酸、流調時隱瞞行程,而后在篩查中核酸檢測呈陽性,引發(fā)社會面?zhèn)鞑ワL險,給汾西縣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嚴重隱患。


警情通報


汾西縣公安局警情通報

(第六期)

  2022年11月25日,汾西縣疫情防控流調專班在對初篩陽性人員趙某某進行緊急流行病調查時,趙某某拒不如實提供個人行程軌跡,造成嚴重疫情傳播危害。

  目前,趙某某已被汾西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將依法嚴厲打擊。

汾西縣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汾西縣公安局警情通報

(第七期)

  2022年11月26日,汾西縣疫情防控流調專班在對風險職業(yè)人員劉某某進行緊急流行病調查時,發(fā)現(xiàn)劉某某違反疫情防控區(qū)域靜態(tài)管理通告擅自外出,并“找人代檢”核酸,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目前,劉某某已被汾西縣公安局受案調查,將予以依法嚴厲打擊。

汾西縣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汾西縣公安局警情通報

(第八期)

  2022年11月26日,汾西縣疫情防控流調專班在對風險職業(yè)人員劉某某進行緊急流行病調查時,發(fā)現(xiàn)郭某某為劉某某代做核酸,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目前,郭某某已被汾西縣公安局受案調查,將依法嚴厲打擊。警方提醒:核酸檢測是防疫工作的重要措施,應嚴格遵守和落實各項防疫規(guī)定,確保社會公眾的健康安全。對違反防疫規(guī)定構成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全力保障防疫工作的正常開展。

汾西縣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廣大市民應當自覺履行防疫責任,自覺遵守防疫規(guī)定,以這些反面典型案例為戒,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維護良好防控秩序。對未按規(guī)定落實防疫政策、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


     

責任編輯: 吉政

上一篇: 臨汾堯都警方查處一起涉疫案件

 

下一篇:沒有了

版權聲明:凡臨汾日報、臨汾新聞網(wǎng)刊載及發(fā)布的各類稿件,未經(jīng)書面授權,任何媒體、網(wǎng)站或自媒不得轉載發(fā)布。若有違者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