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4月26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杜明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
蘇立強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趙志奇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劉愛萍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陳國鵬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趙文崗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胡宇霞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師玲萍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耿皖舜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
劉燕萍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庭長;
吳淑敏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李芳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劉韶峰、張俊青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要獻萍、王小琴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遆海鵬、董云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姜新生、周峰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賈芝真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秦文彬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王永良同志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劉燕萍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職務;
王俊珍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劉愛萍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張濤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胡宇霞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趙文崗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趙志奇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職務;
杜明、秦文彬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蘇立強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郭占元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楊銳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陳國鵬、萬敏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崔勤、王斌斌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周峰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遆海鵬、林蓉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姜新生、楊霞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裴子平、吳淑敏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張林康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胡元峰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侯文鋒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權補林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衛(wèi)淑娟的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