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侯馬市法院刑二庭審結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抓住人們?yōu)榻o子女找工作不惜花費錢財的心理,騙取他人人民幣18萬元,終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2010年8月份,被告人王某系某保險公司業(yè)務員,她得知同事郭某的外甥女大學畢業(yè)尚未就業(yè),家人正著急為孩子找工作,便謊稱自己有關系,能夠幫助郭某的外甥女安排有財政指標的工作。郭某非常高興,之后應被告人王某的要求,自2010年11月至2013年5月期間,多次向王某的賬戶內匯款共18萬元,王某收到匯款后分多次提取并全部揮霍,期間郭某多次向王某詢問安排工作的事情,王某以各種理由推諉,之后王某一直避而不見,后郭某感覺被騙遂報案。郭某稱被騙的18萬元是妹妹為了能給外甥女找個好工作東拼西湊來的,遇到此事全家非常氣憤。
侯馬市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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