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立法首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

2009-12-28 10:35: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新華網(wǎng)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顧瑞珍、鄒偉)全國人大常委會26日表決通過的侵權責任法,明確規(guī)定了精神損害賠償。這是我國法律中第一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 

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規(guī)定是侵權責任法的一個亮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說,我國之前的法律當中規(guī)定了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但是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包含的內容是什么,法律當中并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而侵權責任法第一次明確了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包含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金額、計算辦法等。關于精神損害賠償怎么認定,什么情況下構成精神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究竟賠多少,確實存在爭論。 

侵權責任法第22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王勝明表示,這個規(guī)定,一是把精神損害賠償嚴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權益上,侵害人身權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但不包含財產(chǎn)權。二是什么情況下構成精神損害。侵權責任法用了“嚴重精神損害”這個詞。 

“‘嚴重’怎么理解?我們認為像輕微的精神損害,原則上不能夠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否則訴訟成本很高?!蓖鮿倜髡f,對于什么叫做嚴重的精神損害賠償,以后的司法解釋可以做進一步的具體規(guī)定,也可以根據(jù)個別的案例來加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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