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都區(qū)“6-18”涉黑組織案一審判決

2010-01-19 16:05: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2008年1月,市公安局在偵辦陳某某販毒案件中,獲取以任某為首的十余名團伙長期在市內(nèi)進行販賣毒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線索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安占功高度重視,作出“對黑惡勢力要堅決打掉、決不姑息,要斬草除根、不留后患”的指示,并從市、縣兩級公安機關(guān)抽調(diào)50余名警力成立“6·18”專案組,全力展開案件偵破工作。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楊通順親自擔(dān)任專案組組長,對專案偵查工作進行直接領(lǐng)導(dǎo),坐鎮(zhèn)指揮。省打黑辦也將此案列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和指導(dǎo)。經(jīng)過一年來的專案偵查工作,成功打掉了以任某為首的有組織涉黑犯罪團伙。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偵破案件17起,追究刑事責(zé)任16人,勞動教養(yǎng)1人。
堯都區(qū)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十分重視,案件審理歷時3天,審理過程中,該院邀請了堯都區(qū)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進行旁聽。
經(jīng)法院審理認為,自2006年3月以來,被告人任某以公安身份為掩護,糾集了被告人劉某某、樊某某等十余名成員,組成了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團伙。該團伙通過實施販賣毒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jīng)濟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在當(dāng)?shù)匦纬蓯毫佑绊?,破壞了?dāng)?shù)亟?jīng)濟、社會秩序。
目前,涉案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已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任某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是近年來我市公安機關(guān)成功偵破的又一起影響較大的涉黑案件,此案的成功偵破,充分體現(xiàn)了我市公安機關(guān)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信心和決心,有力地震懾了犯罪分子,促進了我市社會治安的進一步好轉(zhuǎn)。(記者趙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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