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08:55: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3月1日,市平陽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在鼓樓廣場一角掛起條幅,架起喇叭,設立咨詢臺,向群眾發(fā)放宣傳資料,接受相關問題的咨詢。當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實施五周年紀念日,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公證法》。
在現(xiàn)場,一位老大媽拿著宣傳資料看了良久,沉思片刻后,擠出人群,走出一段路,她又轉身朝咨詢臺走了回來。這一幕,恰好被在場的公證處主任趙民看到,在他的詢問下,這位自稱姓王的大媽道出了其中緣由,“兒子要結婚,我們老兩口傾其積蓄給兒子買了套房子,現(xiàn)在擔心的是婚后二人若發(fā)生摩擦,殃及房子,能否為房子辦公證,證明房子是兒子的婚前財產(chǎn)?”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老趙說:“《公證法》規(guī)定,公證機構可以對房屋辦理婚前公證。但辦理時要分幾種情況,如果是父母為子女一次性付款購買的房子,可以不用公證。因為根據(jù)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婚前的財產(chǎn)就是自己的?!甭牭竭@里,王大媽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同時,老趙建議:“為了明確雙方婚前財產(chǎn),可以對其他一些貴重物品進行公證,確定歸屬方?!蔽罩种械馁Y料,王大媽再三表示謝意。
經(jīng)過公證證明的事項,依法具有優(yōu)先的證據(jù)效力和相應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公證范圍涉及民事、經(jīng)濟、涉外等幾大類。趙民說:“公證事業(yè),關系民生,尤其是民事類公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比如通過辦理民間借貸、銀行借貸、房屋等公證,使債權人不經(jīng)訴訟程序,直接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從而有效地保護了債權人利益,進一步維護了社會誠信。希望大家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 魯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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