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當“槍手”“替考”涉嫌犯罪

2014-08-08 10:14:34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杜臻)“你給我替考吧,你看咱倆這么像,能遇到真是緣分……”家住向陽西路某小區(qū)的王子琪致電本報,向記者講述“替考”偶遇。
    8月4日下午,王子琪在山西師范大學校園內,途經宣傳欄時被一行手寫字吸引,找人替考,電話……”正暗想又是一個病急亂投醫(yī),忽然身旁一位20多歲的女子對她說:你幫我替考吧,你今年多大?你在哪上學?什么專業(yè)?”一連串問題,問得她一頭霧水。同時,該女子還不忘拿出身份證驗明正身,以示坦誠相待,并一再表示,她與王子琪特別像。
    “她想讓我替考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還說報名照片用我的,身份證用她的,價錢好商量。不過我是不會替考的,我可不想當‘槍手’賺錢。但看樣子她挺著急,逢人就問。”王子琪說。
    “難道‘替考’可以這樣正大光明?當“槍手”是否只與道德觀念有關,而沒有法規(guī)約束?”王子琪道出了自己的疑惑。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了位于花果街的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了咨詢。
    “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參加考試,兩年內均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鞭k公室主任李柏山向記者介紹了考試違規(guī)、違紀的處罰辦法。同時,對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該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對于公務員考試違紀作弊現象處理力度更大?!崩畎厣浇忉尩馈?br />     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由公務員考試機構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并且,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在此,市人事考試中心提醒各位考生,嚴肅考風考紀,杜絕“替考”現象,勿做“槍手”害人不利己。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