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申領(lǐng)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guī)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一)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二)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三)現(xiàn)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四)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請。然而,在翼城縣居住的湖北人李某、熊某等人,為圖省事,輕信他人,向翼城縣汽車司機信息服務中心交了4800元至5220元不等的費用,夢想著不用參加學習就能在該中心的“庇護”下順利通過考試拿到駕駛證,不曾想至今不僅沒拿到駕駛證,連交納的費用也要不回來了。
據(jù)熊先生介紹,去年八九月份期間,云某作為中間人,介紹李某、熊某等12人在翼城縣汽車司機信息服務中心負責人袁某處報名參加駕駛員考試,并保證考試包過,每人學費5000元,加上其他費用共計5220元。交費后,這些人一直未能參加考試,2012年12月19日,該中心給他們出具保證書,保證在12月底之前科目一考過,如果考不過學費全退,可時至今日,這些人仍未參加過任何一場考試。熊某等人看到考試已經(jīng)沒有希望了,開始向袁某討要所交學費,幾個月下來,只有部分人要回了3000元,無奈之下,他們從今年5月16日開始向翼城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報案,想通過這種方法來挽回自己的損失。
7月17日下午,記者見到熊某等人,得知刑警一中隊終于在當日(17日)上午接受了他們的報案材料。據(jù)他們介紹,和他們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很多人,僅他們知道的就有四川的十幾個人,還有其他人,具體人數(shù)他們也不太清楚。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處理此案的刑警一中隊時,見到熊先生等人之外的4位中年男子正在報案,辦案民警說他們也是來反應此事的,至于涉案人數(shù)和資金,民警只說正在調(diào)查中。
18日上午,記者致電翼城縣汽車司機信息服務中心,一男子說他們的業(yè)務一直都在開展,只是現(xiàn)在不能包過了。熊先生等人都是外地人,當時考試的時候他們?nèi)硕疾辉?,后來把費用就退還給他們了,有的人拿到3000元,還有兩個至今一分未退。然而,熊先生卻說他一直都在翼城,從來沒接到過參加考試的通知,后來他們當中有人實在等不及了,就自己到正規(guī)駕駛員培訓學校去報了名,這證明當時翼城縣汽車司機信息服務中心就沒有給他們報上名,考試當然就不能參加。
至于翼城縣汽車司機信息服務中心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gòu),是否有培訓駕駛員的資質(zhì),如今也無法考證。記者 鄭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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