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正義“看得見”

2013-08-27 10:07:15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自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堯都區(qū)人民檢察院結合實際提出創(chuàng)建“陽光檢察院”,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就是說要通過檢務公開,使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加強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實現檢務工作透明、高效,推動公正、廉潔執(zhí)法。這也是堅持把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的本質要求貫穿于檢察工作實踐,既提高思想覺悟,又解決現實問題。

依托檢察門戶網站 搭建“陽光平臺”

注重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在年內該院要與正義網合作在互聯(lián)網上開設堯都區(qū)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和官方微博,搭建檢務公開信息平臺,設立檢務公開專欄,供群眾查閱檢務公開的內容。兩大平臺以全新的視角,多層次、多角度、全方位向社會各界介紹該院檢察工作。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實行局域網、檢察專線網、互聯(lián)網信息“三網”合一,搭建“陽光檢務”宣傳平臺,形成具有網絡信息發(fā)布、舉報受理、案件辦理查詢、法律業(yè)務咨詢等功能的網絡系統(tǒng)。在門戶網站上及時公布更新該院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的情況、工作的階段性成果、實施“檢務公開”的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有關檢察工作的司法解釋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和工作中的重大活動、普法宣傳案例、優(yōu)秀檢察官事跡、檢察官文藝攝影作品等,以一種圖文并茂、形象生動的方式向外界介紹檢察工作,提高公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悉度,拓寬便民利民服務的綠色通道。

多渠道多方位 創(chuàng)建“陽光窗口”

在原有的來信來訪基礎上,增設熱線電話和網絡系    統(tǒng),多方位地接受人民群眾來自電話、書信、短信、網絡等渠道的咨詢、舉報工作。案件管理中心設立“陽光檢務”查詢窗口。以方便律師、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近親屬對案件辦理進展情況的查詢以及法律事務的咨詢。特別是要結合《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修改,制訂出檢察機關接受律師查詢案件的工作方案,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在檢察環(huán)節(jié)的合法權益??馗嫔暝V科設立“陽光檢務”舉報窗口。完善三級法律服務網絡,進一步發(fā)展鄉(xiāng)鎮(zhèn)聯(lián)系點、行政執(zhí)法部門聯(lián)系點、聘請聯(lián)絡員,積極服務群眾。增設網上舉報系統(tǒng),面向社會接受公民和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人士的檢舉、控告。紀檢監(jiān)察科設立“陽光檢務”督察窗口。嚴格落實“一案三卡”制度,堅持走訪發(fā)案單位和當事人,認真填寫辦案人員在辦案中的執(zhí)法執(zhí)紀情況。另外,開設網上檢務督察系統(tǒng),面向社會,受理群眾檢舉、揭發(fā)該院檢察人員違法違紀行為。

組織檢察開放日活動 加強“陽光交流”

高度重視檢察機關的人民性,堅持開門納諫,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提高檢察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每一季度舉辦一次“檢察開放日”,為把檢察機關想說和人民群眾想聽的進行有效對接,通過開放日前期工作的座談走訪,調查了解人民群眾認知檢察機關的程度以及關注檢察工作的熱點,并在對檢察工作特色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以及新聞媒體等單位或人員到該院,以圖片資料、多媒體演示、座談咨詢、情況通報、實地參觀等形式,讓社會各界近距離接觸充分了解檢察機關和檢察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增強檢察工作的公開陽光性。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促進“陽光辦案”

嚴格執(zhí)行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對于舉報、偵查、逮捕、起訴、抗訴、申訴等各個訴訟環(huán)節(ji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人、被害人等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的告知,必須嚴格依法進行。推行不捕、不訴、變更強制措施、申訴、重信重訪案件公開聽證制度和專家咨詢、論證、列席檢委會制度,積極探索對重大疑難批捕案件聽證制度。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咨詢委員,聘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法律業(yè)界人士擔任特約檢察員,對于遇到重大業(yè)務問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開展咨詢論證,邀請有關專家咨詢委員、特約檢察員、人民監(jiān)督員列席檢委會聽取意見,并不定期征求意見。完善檢察文書說理制度。通過開展評選“優(yōu)秀文書”和規(guī)范文書制作等活動,大力增強檢察文書的說理性。公訴部門進一步增強起訴書的說理性,加強對起訴書的法理闡釋和證據分析。進一步加強刑事案件不抗訴、不起訴的說理工作,加強庭審說理工作。民行部門在擬作出是否提起抗訴的決定前,要聽取申訴人代理人意見,對擬不提起抗訴的,加強書面答復說理和調解工作,促進息訴服判??厣瓴块T在作出刑事賠償、刑事申訴復查決定和答復信訪人時,要加強釋法說理,書面詳細向信訪人、申訴人解釋有關處理依據、理由,促進矛盾的有效化解。
    在探索和推進陽光檢務的歷程中,該院將以改革的精神,解放思想,銳意進取,開拓創(chuàng)新,在實踐中積極探索,推動“陽光檢察院”的創(chuàng)建工作,不斷規(guī)范和完善“檢務公開”制度,不斷加強檢察機關執(zhí)法能力建設。

(通訊員 張寧紅)
 

     

責任編輯: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