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找零里的貓膩

2015-02-03 08:49:09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日前,一位姓鄭的顧客向本報反映,他在市區(qū)五一西路一家連鎖便利店購物,在結賬時發(fā)現(xiàn)了一些“小貓膩”,讓鄭先生甚為不滿。事情是這樣的,幾天前,鄭先生在這家小超市買了一些零食,在選購時,他清楚的記得除了一個巧克力的價格是3.3元以外,其他的零食價格都是整數(shù),然而,在結賬時,收銀員卻告知鄭先生總共消費了26.5元。鄭先生告訴記者,他平時買東西也沒注意過價格,可這次正好記住了巧克力的價格是3.3元,結賬的時候怎么就沒有零頭呢?于是,鄭先生把平時看都不看的購物小票仔細看了一遍發(fā)現(xiàn),里面第一條消費的就是一個0.2元的塑料袋。鄭先生質問收銀員為什么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加了0.2元的塑料袋消費。收銀員辯解說店內沒有零錢了,讓鄭先生拿兩塊糖算了。鄭先生說:“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該跟顧客說明,雖然只是多了兩毛錢的事,但這種行為太讓人氣憤了?!?/p>

就鄭先生遭遇的問題,記者進行了一番調查,不少市民都表示在一些超市、便利店遇到過類似鄭先生的遭遇,或者是結賬時商家直接就把價格“四舍五入”了。比如超市一些以散裝稱重為計量方式出售的商品,標價一般都會到分數(shù)位,可結賬時卻從未找過零頭。家住市區(qū)平陽南街的崔女士告訴記者;“商家‘四舍五入’的結賬方式早就是如此了,從來也沒有給消費者做出過說明?!贝夼空f:“一個顧客少幾分,一百個顧客就少了幾元,超市客流量大,積少成多,算下來豈不是少找了很多錢?”采訪中,不少市民都認為,雖然只有一兩毛錢或是幾分錢,但卻要由消費者來買單,商家不明示就“四舍五入”實在有失公平。

關于超市找零“四舍五入”的做法,記者向本報律師進行了咨詢,在找零問題上,商家可以放棄其收取分幣的權利,這屬于商家的優(yōu)惠行為,但對于消費者來說,商家無權直接“四舍五入”,應當在計價或結算時提示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自愿舍棄分幣價格,商家才可“入零為整”,不能擅自或強制消費者接受或推定對方已經(jīng)接受。     記者 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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