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民:如此“告知”欠妥當(dāng)

2017-06-12 09:43:47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近日,市民趙女士在市區(qū)古城公園附近停車辦事回來后,看到車子前擋風(fēng)玻璃的左側(cè)中間位置貼著一張黃色的“違章停車告知單”,本想拿下來看個究竟,哪想“告知單”被結(jié)結(jié)實實地貼在玻璃上,摳都摳不下來。

  只見該“告知單”上車牌號、違章停車時間欄、違章停車地點、告知時間等地方均未填寫任何信息,單子最下方寫著“人行通道禁止停車一次備案兩次罰款”的紅色字體格外醒目。這究竟是不是交警部門開出的罰單?我到底有沒有被處罰?”趙女士心生疑慮,遂將其拍照發(fā)至微信朋友圈,一邊試圖尋找答案,一邊忙著處理“告知單”。

  “告知單用的是不干膠粘上去的,很難處理?!边@讓趙女士頗為無奈,她說:我承認(rèn)自己將車停放在人行道上面不對,可是古城公園附近的停車位實在緊缺,開車轉(zhuǎn)了兩圈都沒能找到,我總不能背著車去辦事吧。我認(rèn)為這個‘告知單’不管是哪個部門貼的,選擇用不干膠這種材料去貼,本身就欠妥當(dāng),一來難處理;二來貼的位置遮擋了司機視線,很容易發(fā)生意外,希望貼條的單位可以換種方式去懲罰亂停、亂放的不文明行為。”盧婷 文/圖


     

責(zé)任編輯: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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