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人:為買房假離婚? 當心這些法律后果

2018-08-20 09:49:14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為了規(guī)避限購政策,通過假離婚,夫妻中的一方 “凈身出戶”,變身為可享受較低首付款比例(即按首套房算)和相關稅費優(yōu)惠者,是某地一些所謂“頭腦靈光”的人為了優(yōu)惠買房想出的招數(shù)。然而,這種做法看似“一勞永逸”,事實上往往事與愿違,得不償失。記者咨詢了山西堯之天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律師,為大家介紹一些有關假離婚的風險和危害。

  假離婚買房的法律后果

  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不可小覷。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xù),婚姻關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完全一致。

  假離婚是違反法律的欺詐行為,如確有證據(jù)證明是假離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貸款購房資格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婚姻關系必須基于雙方自愿而進行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如已經(jīng)辦理離婚登記,沒有法定證據(jù)支持撤銷登記,或者有一方不愿意復婚的,則婚姻關系不能恢復。

  假離婚時簽訂的復婚協(xié)議是否有效

  在假離婚的情況下,無論雙方是去民政局,還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都要本人親自到場表達自愿離婚的意思,所以雙方呈給離婚登記人員或法官的協(xié)議上肯定不會寫明二人是假離婚,也就是說這種明確雙方是“假離婚,購房后再復婚”的協(xié)議只是雙方的私下協(xié)議,是一種因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而無效的協(xié)議。

  因為“復婚”即“再結婚”,也同樣要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這里最密切相關的一點是,公民有復婚的自由,也有不復婚的自由,以一紙協(xié)議要求對方必須跟自己復婚,而對方并不愿意,自然不受法律保護,為此設置的懲罰性措施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任何一方以為有了這一紙協(xié)議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想法,尤其是以為“假離婚”對雙方并無真離婚的約束力,從而輕率聽信對方對財產(chǎn)處分及其他事項的安排,是對法律的誤讀和對自己的極其不負責任。

  假離婚買房的風險

  很多人都覺得假離婚是一件小事,無非就是兩個人去查一下征信記錄,看看對方名下有沒有貸款記錄,之后就拿著相關證件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xù),再去房管局辦理更名手續(xù),然后由沒有貸款記錄的一方去購買新的房子,并辦理銀行貸款,等拿上了銀行的貸款就復婚。

  可是,實際上假離婚買房并沒有這么簡單,虛假離婚其實就是一種無視國家法律的行為,而假離婚買房可能就會構成欺詐行為,這時就會為當事人引來官司,最后不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還留下了不良的記錄。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離婚后復婚,復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chǎn)屬于個人財產(chǎn),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而如果假離婚一旦被銀行征信系統(tǒng)識破,將會降低信譽等級。

  記者 荀丹薇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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