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屢上高速 交警及時勸離

2014-04-21 21:20:39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趙億平)“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高速交通安全常識,但行人違規(guī)上高速已成為最易引發(fā)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之一,讓交警頭疼的是,對于絕大部分的“逛高速”行人,他們根本堵不住,通常只能勸離。

4月17日下午3時,高速四支隊十大隊民警沿轄區(qū)青蘭高速臨吉方向巡邏至1043km時,發(fā)現一名男子正在超車道上行走,情況非常危險。巡邏民警立即靠邊停車將其帶至警車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并帶離至吉縣收費站下高速。下午5時10分左右,當民警返回巡邏時又發(fā)現一名中年男子正沿著高速路邊行走,看見警車后,動作很利索地翻越護欄,站到了護欄外邊的斜坡上,楊艷斌中隊長指揮民警立即停車,并對其進行耐心的批評教育后,中年男子迅速溜到了坡底離開了,此次巡邏及時消除了兩起事故隱患。

“由于高速路上車速很快,一旦行人跨入高速路,或從中間隔離帶躥出,司機很難做到安全剎停車,更容易引發(fā)追尾事故。因此,行人“逛高速”已經成為最嚴重的高速安全危機之一?!睏钇G斌告訴記者,行人上高速的行為屢禁不止,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及時消除這些安全隱患,大隊加大了路面巡邏管控力度,嚴查公路客運車輛在高速公路違規(guī)上下乘客、行人上高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楊艷斌提醒廣大群眾,請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行人一旦進入該路,就是將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極度危險之中,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當司機發(fā)現前方有行人時,往往來不及反應,因剎車不及時而釀成慘禍,更有甚者,還會引發(fā)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員財產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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