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1600輛校車,僅200輛合法。據介紹,目前,臨沂市約有接送中小學生的車1600多輛,主要集中在幼兒園尤其是民辦幼兒園以及民辦學校。在這1600多輛接送學生的車輛中,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校車僅有200多輛。
(5月24日《齊魯晚報》)距離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已經三年有余,但運送孩子的車輛出現事故的新聞仍頻現報端。
事故多發(fā)的背后是難以高效整肅的“校車”亂象,車輛超員、司機無資質、車輛不符合規(guī)定等隱患困擾已久,難以消除。
校車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如何確保校車的安全呢?誰來保障學生們的安全呢?很顯然,校車的合法性是一個基礎性的關鍵條件,如果連基本的備案都沒有,所謂的安全更是一句空話了。
1600輛校車中,合法校車僅占1/8,這個看似不可理解的數字背后暴露了太多的尷尬。從記者的調查可知,這些運營的校車主要是幼兒園尤其是民辦幼兒園以及民辦學校。那么,為什么公立學校沒有校車呢?為什么民辦學校的校車不去備案呢?筆者認為,合法校車稀少的背后,一是各地政府關于校車的經費保障不到位或者根本就沒有,這也就是各公立學校鮮有校車的主要原因;民辦幼兒園為了競爭需要,只能通過配備校車來提升學校的師資力量,樹立良好形象。二是有關部門的服務意識跟不上,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安全涉及眾多部門,本應該協同配合,積極為學校提供相關服務和監(jiān)管,但由于缺乏協同機制,所以出現了誰也不管的局面。
校車安全已經提了很多年,國務院也出臺了專門的條例,各級各部門應該提高認識,加強落實,從實際運營的角度出發(fā),加大資金扶持,強化服務理念,形成有效的運作機制,促進校車規(guī)劃化、合法化運營,從而確保孩子們的生命安全,起到校車真正的作用。(梁新紅)
責任編輯:王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