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1月14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2016年寒假規(guī)定已經出臺,寒假時間為4周,自1月22日至2月22日放假,2月23日(正月十六)開學;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放假時間為3周,自1月29日至2月22日放假,2月23日開學。
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講政治、保穩(wěn)定的大局和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出發(fā),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通過放假前的家長會、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學生做好假期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明確家長對學生的安全監(jiān)護責任,增強學生校外活動的監(jiān)管和安全保障。特別要加強交通安全、意外傷害、防寒防凍、燃放煙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與此同時,該局集中開展學校安全檢查整治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徹底清查安全隱患,隨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tài),組織師生集體活動時,必須要有安全工作預案,并進行必要的演練,對各種突發(fā)事故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上報。
此外,該局對寒假期間學校組織的上課、補課、培訓堅決叫停。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在寒假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和提前開學。學校和教師不得參與、動員或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學校、幼兒園不得在假期聯(lián)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和培訓班。同時,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寒假期間對全市中小學規(guī)范辦學行為情況進行隨機檢查,對違規(guī)者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記者 郭秀婷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