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首次以“打擊”手段嚴懲“高考移民”

2016-04-14 09:20:32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記者從市招考辦獲悉,為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政策,防范和打擊違法、違規(guī)跨省(區(qū)、市)獲取高考資格的“高考移民”行為,確保高??荚囌猩接行颍沂袑㈤_展“高考移民”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近年來,部分人員利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shù)馗呖颊?,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guī)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獲取高考資格。這種“高考移民”投機行為通過不正當競爭擠占了有關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學機會,引起有關省份群眾和廣大考生的不滿。對此,我市招考辦根據(jù)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從維護考生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公平公正與和諧穩(wěn)定的大局出發(fā),采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機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高??荚囌猩h(huán)境。

  專項行動中,市招考等部門將采取定期、不定期進校、進班點名、重點學校抽查等方式,加強對行政區(qū)域內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等)學生學籍管理、學生實際就讀情況等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高中階段學校強化內部管理,規(guī)范辦學行為;重點發(fā)現(xiàn)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的現(xiàn)象,對違規(guī)招收的“在冊不在?!薄霸谛2辉诩钡膶W生,及時清退。此外,所有入學、轉學、退學等必須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辦理,學籍主管部門在高考報名前要全面、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等信息??茖W合理制定中考報名政策,確保與本省(區(qū)、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shù)馗呖颊吆椭卫怼案呖家泼瘛贝胧┫嚆暯?、相協(xié)調。對于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以及對“高考移民”包庇縱容和為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違規(guī)辦理報名的有關人員和單位,要依法、依紀、依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和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屬于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從嚴從重處理。

  針對高中階段學校有為學生非正常遷移學籍、空掛學籍、偽造學籍、出具虛假就讀證明、進行虛假跨省合作辦學或虛假一年制中職招生等行為的,依據(jù)《普通高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公辦學校,要對直接責任人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并對學校主要負責人或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民辦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責令學校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并可視情節(jié)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涉及非法頒發(fā)學歷證書,學籍管理混亂、存在嚴重造假行為影響惡劣的,依據(jù)《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學校相應的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吊銷辦學許可,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與此同時,國家公職人員的子女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證明材料造假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有關部門要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國家公職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并對其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公開曝光。對于實施和參與“高考移民”活動的黨員干部應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黨紀處分。

  記者 郭秀婷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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