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趙師傅:67年前的《土地房產所有證》

2020-04-23 11:39:30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

  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我市市民趙師傅收藏到一張67年前的《土地房產所有證》,這份看似簡單普通的紙張,揭開了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市山區(qū)農村土地房產歸屬的相關信息。

  趙師傅收藏的這張《土地房產所有證》長38厘米、寬20厘米。紙張最上面為“土地房產所有證存根”9個印刷體黑字,下面為表格形式,分“項別”“土地”“窯房”3大項內容。最右側第一行寫有“山西省汾西縣土地房產所有證第二聯縣存”等文字,土地房產所有證生效時間為“一九五三年四月卅日”。“區(qū)名”為“五區(qū)”,“鄉(xiāng)鎮(zhèn)”為“獨堆”,“村名”為“李家莊”,“戶主”為“李計虎”,“人口”為“六口”。所登記的“土地”“可耕地段”為“二十八畝二分一厘三毫”。“房屋窯洞”共“三孔”。此外,還登記有“地基”“坐落”“種類”“地名”“原田地單位畝數”“折市畝數”“四至”“長寬尺度”“附屬物”等內容。由于土地房產地處山區(qū),證件中所登記的內容及名稱很有山區(qū)特點,如“種類”中有“條”“大條”“坡”“平坡”“大坡”“堰”,“地名”中有“陽折只”“六么坡”“九么圪嶺”“圪嶺上”“大節(jié)溝巴”“及底堰”等。最醒目的是《土地房產所有證》上所蓋的紅色騎縫印章,印章上清晰可辨的是“西”“縣”“人”“印”四字。

  為了了解這張《土地房產所有證》的時代背景,趙師傅查閱了眾多相關資料。根據1949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0年6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相關規(guī)定,1953年汾西縣人民政府頒發(fā)的這份《土地房產所有證》,正是當時農民翻身做主,所分土地、房產得到合法歸屬手續(xù)的見證。

  據了解,當時完整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由“所有證”和“存根”兩部分組成,趙師傅手中的“存根”保存非常完整,對新中國成立初期土地、房產的相關歸屬形式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記者 張春茂

     

責任編輯:暢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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