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婚姻的不二殺手

2013-02-08 09:18:42 來源:未知

2月3日,是中國傳統(tǒng)的“小年”,就在這一天,備受社會關注的李陽家暴案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法院認定李陽家庭暴力行為成立,判決:準予李陽和妻子李金(即kim)離婚,三個女兒由李金撫養(yǎng),李陽支付三個女兒撫養(yǎng)費每人每年10萬元至18歲,李陽向李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財產折價款1200萬元。

李陽是瘋狂英語創(chuàng)始人,他與妻子的離婚案及向妻子施以家暴的案情可謂一波三折,從2011年9月,微博曝光李陽對妻子施以家暴的照片開始,此后,李陽與妻子經過“和解”、離婚”,經過法院的四次開庭審理,最終法槌落定,李陽敗北。

家庭暴力在中國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長達三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幾乎一邊倒的以男權為中心,女子一旦出嫁便成為夫家的私有財產,連提出離婚的權利都沒有,三從四德猶如一條條繩索把女人緊緊束縛。對于女子的父母來說,女子出嫁猶如潑出去的水,被男方“休妻”回家是很丟臉的事情,面對男人來說,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脫了一件還有一件。妻子在男家不但是丈夫的私有財物,甚至許多女性連名字都沒有,男人婚后對女性的施暴,幾乎是一個普遍現(xiàn)象。許多女性認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扛著走。再挨打受欺也多是忍氣吞聲,打落牙齒和血吞下。而對親朋鄰里,也大多抱著勸和不勸分的心態(tài),認為夫妻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兒,即使挨打也怕外人笑話,抱著“小兩口打架不記仇”、床頭吵架床尾和”的心態(tài),這種觀念導致被施暴者不敢拿起法律武器解決家暴問題,有些人接二連三遭受家暴,卻根本沒有反抗家暴的意識。

筆者的一個鄰居,從他們結婚開始,就三天一吵,五天一打,幾十年過去了,他們習慣了,連親朋鄰居都習慣了,每每幾天不吵架,都覺得不可思議。多年前,馮遠征和梅婷主演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曾經引發(fā)全社會對于家庭暴力現(xiàn)象的大討論;如今,關于家暴的新聞報道屢見報端。

眾所周知,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只有家庭和諧了,社會才會和諧。而家庭和諧的基礎,需要所有家庭成員共同努力。一個家庭中,如果有一方屢施家暴,另一方如果不具有長期“喜歡”挨打受氣的“雅量”,這個家庭遲早會破裂。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筆者以為,夫妻相扶相處是一種緣分,愛人是用來愛的,不是用來打的。對于一方一時過失出嘴、出手的行為,理應諒解,但對于長期動不動就大打出手的人來說,還是好合好散;要知道,家暴是婚姻家庭的不二殺手!

       來祥生

責任編輯: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