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網評:誰來為未成年人犯罪“買單”

2015-06-30 10:00:37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兩段初中生打人的視頻在網絡瘋傳,并引發(fā)大量網友的關注,一段是浙江一年級男童小毛遭多名少年暴打的視頻,受害男童被纏繩索遭多人拳打腳踢,還數次被煙頭燙傷。另一段視頻是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一群貌似初中生模樣的女生對一名女生拳打腳踢,甚至輪番上前不斷扇其巴掌。

    看過這兩段視頻的人們無不對這些還是初中生施暴者的行為感到震驚,小小年紀怎能有如此殘忍暴力的行為?看過視頻之后,筆者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靜,這些孩子的膽子太大了,行為太惡劣,現如今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比成年人更加囂張,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未成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所受的刑罰天差地別。據了解,這些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有些還未滿14歲,根據刑法有關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視頻中的涉案學生有些未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不論其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一般來說,我國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求“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然而,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兒童在心理和生理上都成熟得更早,很多地區(qū)都出現了犯罪低齡化的趨勢,輕緩化的刑事政策”很容易被公眾、社會及媒體質疑,甚至抗拒。筆者認為,原有的法律規(guī)定也應該“與時俱進”,過分保護的后果可能是縱容和更加肆無忌憚的犯罪,既不利于這些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改造,更不利于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

    那么,如何有效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筆者認為亟需從3個方面預防:首先是社會,社會風氣對于未成年人的影響很大,未成年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沒有成型,對于社會上的不良風氣、極端言論、極端現象缺乏正確的辨別和抵抗力。一旦受到不良影響,很容易走向犯罪。其次是家庭,在家庭中父母應當以身作則,以自身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的習慣影響子女。

    就浙江一年級男童被打的相關報道中介紹:包括受害者和幾名施暴者在內,涉事的5名孩子中有4人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并曾就讀于同一所務工人員子弟小學。這些孩子有著相似的情況:家長疏于監(jiān)管,缺乏家庭關愛。”家長對于子女的影響是最大的,家長應盡可能地給孩子一個陽光、溫馨的家庭環(huán)境。

    如果家庭成長條件惡劣,無暇照管小孩缺乏關愛,在教育子女層面上就會出現種種問題。第三是學校,學校教育不能僅僅依照學習成績來決定學生的去留,尤其是對于一些有不良傾向的學生,學校不能以“無可奈何”就把學生的問題向家長、社會一推了事,學校要和家長共同引導孩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同時要進行法制教育,讓未成年人收起僥幸的心理,增強未成年人的法制觀念,從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或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犯罪刑罰量較低的這一漏洞,引誘未成年人犯罪。(白潔


     

責任編輯: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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