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突發(fā)公共事件,有的政府部門應對失據,扯皮推諉,不但不利于解決問題,反而會越“捂”越亂、越描越黑。面對公眾和媒體的關注,有的地方與媒體“躲貓貓”,希冀避過風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有人認為媒體是在幫倒忙,添亂,不僅不配合媒體采訪,反而在路上設卡堵截記者,到旅館查房驅趕記者,影響十分惡劣。
突發(fā)公共事件處理得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公平、公正,其重要標志就是記者能否自由采訪,媒體能否參與調查,能否及時刊播消息、發(fā)表評論。在三鹿集團“毒奶粉”事件中,如果沒有媒體的介入、報道、追查,不知道還有多少嬰幼兒會受到毒害,不知道黑幕還會“捂”多久。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媒體不但不是“麻煩制造者”,反而是政府妥善處置突發(fā)公共事件時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胡錦濤總書記在人民日報社考察時強調,新聞媒體要在第一時間發(fā)布權威信息,提高時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聞宣傳工作的主動權。因此,各級政府部門要適應時代要求,重視民意,善待媒體,配合記者做好重大問題、敏感問題和熱點問題的解疑釋惑工作,做好公共突發(fā)事件的信息發(fā)布工作,適應信息公開化的要求。
突發(fā)公共事件具有突發(fā)性、不確定性和危機性的特點,因此,公眾的信息需求比平時更為急迫。作為信息資源的擁有者,政府部門應該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及時向媒體和公眾披露和報告真實情況,積極做好解釋和引導工作,爭取公眾的理解和支持。相反,如果政府部門漠視群眾的信息需求,讓公眾置身于深不可測的信息“黑箱”,就給謠言的傳播、擴散留下了可乘之機。
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是黨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公共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問題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再也不要和媒體玩“躲貓貓”之類的游戲了。
摘編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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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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