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下午14時30分,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五位大學校長代表,在大會新聞中心(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 就教育公平問題接受中外記者采訪。面對敏感話題,原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對于前段時間政法大學殺師事件的相關問題作出澄清,他認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澳洲新快報】記者:近兩年高校中的暴力事件頻頻發(fā)生,去年就有中國政法大學捅死教授的案例,也有大學生跳樓的事例,如何評價大學里發(fā)生的暴力事件?另外,對于干預大學生心理的工作有哪些可以做?
原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說,涉及到政法大學的事情我不能不說,這在政法大學中稱作“1028事件”,媒體上稱之為“暴力事件”,但是我引用公安的一句判斷,我是學法律的,我非常贊同公安部門的這個判斷,它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普通在哪里?就像一個城市里面市民和市民之間的關系一樣。當然這個事件發(fā)生在校園里,場所非常特殊,關系非常特殊,所以社會給予了高度的關注。但是這里存在一些問題,今天是一個機會,也必須清一清。
徐顯明說,比如當媒體上描繪為“師生關系”的時候,這個師生關系是什么意義上的師生?不是我們授受關系中的師生,并不是這個學生上我的課而導致了暴力事件。這個師生關系是廣義上的,是校園中的兩類人,一類是學生,另一類是老師,他們之間沒有這種狹義上的、本意上的授受關系。但是當媒體把它描繪成一種師生關系的時候,給社會所造成的理解似乎就是那種面對面的親授關系。對于有些事實,特別是高校里面的事實,我相信大部分媒體還是可以真實的報道,以事實為準報道,還事件以真實性。對政法大學的這起事件,司法部門還沒有作出最終的判決。
徐顯明表示,政法大學在事件發(fā)生后做得非常好,我們的老師立刻到場,對每位現場學生進行疏導,心理上的健康是事件發(fā)生后大學首先要思考的問題。我在這里告訴大家,這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大學中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可能與社會的發(fā)展有聯(lián)系,不能孤零零的看大學本身的問題,它一定是社會事件中的一種。
【責任編輯: 付基恒】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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