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污染源普查重點工作
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王長波) 11月3日,我市召開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推進和再部署會議,傳達了省普查辦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管理培訓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污染源普查重點工作,并邀請省環(huán)保廳專家對國家和省普查方案以及國家下發(fā)的預算指南進行了講解。
會議指出,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huán)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2017年為普查前期準備階段,2018年為全面普查階段,2019年為總結發(fā)布階段。本次普查對象為我市行政區(qū)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范圍包括:工業(yè)污染源,農業(yè)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根據(jù)普查工作相關要求,污染源對象有義務接受污染源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并按時、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照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遲報、虛報、瞞報和拒報普查數(shù)據(jù),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以確保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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