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進一步強調,加強內部管理,嚴肅紀律。針對“封口費”事件的教訓,為防止此類事件在我社發(fā)生,全體采編人員要嚴格遵守“五不準”規(guī)定:
不準未經批準擅自采訪群體性事件,社會影響重大的突發(fā)事件;
不準以任何名義擅自介入安全類事件的采訪,特別是礦山安全事件的采訪;
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存有安全隱患或發(fā)生過安全事故的采礦企業(yè)拉取專版、廣告、宣傳費;
不準擅自向本報社以外任何新聞機構提供采訪原始素材、成品稿件、圖片,特別是負面報道的材料和各類圖片,確需向正規(guī)新聞單位和有關部門提供的,應請示報社領導;
不準以曝光或正面宣傳為手段強行拉取專版、宣傳費、欄目費和其他費用。
(總編室供稿)
【責任編輯: 邱?!?/p> |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下一篇: 徐光春:新聞工作者要做“森林中的啄木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