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聞網6月16日訊(記者 郝亞紅)近日,為了吸引眼球,山西一男子在網上發(fā)帖造謠,稱“襄汾縣襄陵鎮(zhèn)出現搶孩子的事了”,引起網民的關注和擔憂。記者今日從山西省公安廳獲悉,襄汾縣公安局已依法對在網絡上散布所謂“搶孩子”謠言的趙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6月9日上午,襄汾縣公安局網警大隊民警在網絡巡查中發(fā)現,一署名為“汾襄河畔”的網民,于6月8日晚21時57分,在《臨汾365論壇》網上,發(fā)表了題目為“襄汾縣襄陵鎮(zhèn)出現搶孩子的事了”的貼文。該貼發(fā)出后,立即引發(fā)關注點擊和回貼,有網民在百度貼吧內發(fā)貼詢問。同時,也有多人向公安機關電話詢問,表示擔憂。
對此,襄汾縣公安局立即開展實地核查。經轄區(qū)公安民警細致調查,確定近期沒有接到襄陵鎮(zhèn)及本縣境內有所謂“搶孩子”的報案與報警,由此認定網上這一貼文系謠言。
后經臨汾市公安局網警核查,鎖定了網上發(fā)帖造謠者為趙某某,男,36歲,臨汾市人。到案后,趙某某承認了其發(fā)帖的事實,說目的是為了吸引眼球。經批評教育,趙某某認識到個人發(fā)貼造謠行為的違法性,主動寫下保證書,承認自己的錯誤。為依法維護正常網絡社會秩序,襄汾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一項之規(guī)定,作出了對趙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山西警方提示,公民上網,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惡意造謠、不輕信傳言,是一個成熟網民必備的素養(yǎng)。一切肆意或惡意造謠行為,一切網上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追究和依法懲處。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