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車都可能出事故,警用車輛肇事本不足為怪??墒?酒后駕駛(是否醉駕尚未結論)肇事,“氣勢”還甚囂塵上之人,在近年廣東實屬罕見。對肇事者的“雷人”之語,很難用酒后失言解釋。即便是其經(jīng)不起酒精“考驗”,從其語言表達的清晰度來看,可以大膽揣測此人頭腦當時還處于清醒狀態(tài),而非頭腦發(fā)熱。其可悲已經(jīng)不僅是釀成一起警車撞墻的怪事,更可悲的是知道自己是黨員,卻不知黨員應率先垂范、嚴以律己、遵紀守法的黨章黨紀。其可悲還在于知道自己是捧“鐵飯碗”的公務員,卻不知道應該尊重供養(yǎng)自己的納稅人——老百姓。再從其盛氣凌人之勢來看,不能降低其財大氣粗的可信度,故而還有必要查一查“每月二十萬元”的收入從何而來?從相關交通管理法規(guī)的角度,酒后或者醉酒駕駛已觸犯法律,明知故犯,還以為“一賠了事”,也可見其對法律法規(guī)心存傲慢,依法嚴處非常必要。
被撞塌的圍墻、被撞飛的鐵門可以修復,可雷人“官腔”雷倒的那名公務員的形象已經(jīng)很難修復,其自我制造的羞恥或會永久印在重新修復的圍墻上,釘在那扇重新焊接的鐵門上,成為百姓的笑料。為還原“雷語”的真相,揭開其背后的“公務員”真面目,很值得期待。因為,真相越清晰,越能警示那些奉“權力與金錢至上”為圣典的人,以儆效尤。(南方日報)(牛日成)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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